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聶溦萌:晉唐間的晉史編纂——由唐修《晉書》的回溯

聶溦萌 徵文考獻 2019-07-13

摘要


本文關注了唐修《晉書》文本背後反映的不同種類文獻間的交流,希望跳出四部分類法設定的框架思考中古時期歷史編纂與史部文獻的發展情況。考察在唐修《晉書》以前的舊晉史的情況,《晉中興書》的家族傳編排受到郡書家傳影響,而東晉的國史列傳則應有編年記事的史源。這意味著從《晉中興書》到臧榮緒《晉書》的晉史文本系統本來與東晉官修史關係疏離,處於邊緣,但後來卻由唐修《晉書》發揚光大。


作者簡介:


聶溦萌,北京大學歷史學博士,現爲南京大學歷史學院助理研究員。研究領域爲魏晉南北朝隋唐史、歷史文獻學。



唐初詔令史臣修撰《晉書》時,有十八家舊晉史之説。直到這部新《晉書》撰成,從晉代以來一直持續的晉史編纂熱潮才告一段落。晉代史被反復編纂的兩晉南北朝時期,史學的發展也有其特色。這一時期史書體裁增多,私人著史盛行,而官方修史體系正在孕育成熟的過程中。不同於成熟的官修正史自從資料搜集階段就處於官修史體系的規劃、掌控之下,唐修《晉書》由於其特殊的形成過程,印上了兩晉南北朝史學發展的複雜痕跡:不同編纂體制、不同體裁、不同撰述對象的文獻之間的交互影響,層疊地蘊於其中。回溯分析唐修《晉書》的成書過程、層層剝離其文本下的不同影響因素,可以對晉唐間史學與史部文獻發展有一些真切的認識。


一、從諸家舊晉史到唐修《晉書》


史書的文字多有憑據,史家的主要工作是對已有的文本進行整合改編。那些文本擁有各自不同的性質、特征,即便經過改編,也往往殘留蛛絲馬跡。因此,對史書的文本進行細緻分析,就有可能透過一部史書了解作爲其史源的更多文獻的情況,以及史家所作的改編工作。但作爲前提,首先要確定怎樣從全體文本中辨識出那些能反映史源特性的“現象”並做出相應解讀,這還要依託於對文本編纂過程的基本認識。因此在分析唐修《晉書》文本以前,本節首先根據史料記載初步梳理唐修《晉書》的形成過程。


唐以前的舊晉史雖多,但與唐修《晉書》關係密切的只是其中少數。關於唐修《晉書》的編纂,《冊府元龜》卷五五六《國史部·采撰》載貞觀二十年(646)閏三月詔云:


(舊晉史)十有八家,雖存記注,而才非良史,書虧實錄。……宜令修國史所更撰《晉書》,詮次舊文,裁成義類,俾夫湮落之誥,咸使發明。


詔書提出“詮次舊文,裁成義類”的規劃,即重修《晉書》當以諸家舊晉史爲基礎進行加工。而實際工作中,對諸家舊晉史的利用又有主次之別,是以其中一種爲藍本的。《太平御覽》卷六〇三引《唐書》云:


又詔司空房玄齡等修《晉書》,以臧榮緒書爲本,采摭諸家傳記而益附之,爰及晉代文集,罔不畢舉,爲十本紀、二十志、七十列傳、三十載記。


《御覽》所引的這段材料當出於比劉昫《舊唐書》更加原始的官方史書,其最初來源則應是唐初《晉書》修成後的上表。據此,唐修《晉書》是以臧榮緒《晉書》爲本,兼採十八家舊晉史及晉代文集等。王樹民已詳細辯證了上述《修晉書詔》所稱的舊晉史“十有八家”不包括具有特殊的底本地位的臧榮緒《晉書》,而之所以以臧書爲底本,是由於十八家舊晉史都沒能完全包括東西兩晉。


除了臧榮緒《晉書》獨有底本的地位以外,唐修《晉書》編纂過程中對舊晉史的利用很可能還有體裁的偏向。《史通·雜説上》云:


近見皇家所撰《晉史》,其所采亦多是短部小書,省功易閱者,若《語林》、《世説》、《搜神記》、《幽明錄》之類是也。如曹、干兩氏《紀》,孫、檀二《陽秋》,則皆不之取。故其中所載美事,遺略甚多。


通常解讀這段批評,都注意作爲正史的《晉書》與小説類撰著的關係,而且由於《世説新語》及劉注得以保存,它們與唐修《晉書》的關係受到廣泛關注。不過劉知幾的批評還包含另一重要信息,唐修《晉書》所“不之取”的“曹、干兩氏《紀》,孫、檀二《陽秋》”都是編年體,它們被唐代史臣拋棄的原因不僅是由於部頭過大,也由於體裁與唐修《晉書》不同,若要在編纂中加以利用,不僅對比史文時需要前後查驗,改寫補入紀傳體時更須重新組織篇章結構,這在多人分工撰史的情況下更加不易協調。


唐代重新修纂《晉書》,儘管面對著大量舊晉史,但主要依據的只是與本次修撰計劃的體裁、部頭相當的臧榮緒《晉書》。循著這一思路,臧榮緒《晉書》之所本也不難推想。臧榮緒《晉書》成於宋齊之間,在它以前,採取紀傳體的東晉史僅有何法盛《晉中興書》,西晉紀傳史雖有王隱、虞預兩家,但在篇幅、體例上能與《晉中興書》相稱的只是王隱《晉書》。因此當時編纂綜括兩晉的大部頭紀傳體史,以王隱、何法盛兩家爲基礎是理所當然的選擇。上述推測在大約同一時期還有印證。北魏時精研晉史的宋繪曾“依准裴松之注《國志》體,注王隱及《中興書》”,其注本無疑也有綜括兩晉紀傳體史的意圖,而被選中的底本也正是王、何兩書。


唐修《晉書》以臧榮緒爲本,臧書又以王隱、何法盛爲本,這一傳承在唐修《晉書》中留下了痕跡。以下圍繞唐修《晉書》東晉部分列傳的結構進一步討論其史源問題。


二、唐修《晉書》東晉部分列傳的編纂


何法盛《晉中興書》雖然是紀傳體,卻有很多特殊之處,其中重要一點即以家族編排列傳。此書將歷來紀傳體中的紀、表、志、傳改稱爲典、注、説、錄。關於典、注、説詳情的材料很少,而各錄以地望姓氏爲題,屢見於《北堂書鈔》、《文選》注所引,如“琅琊王錄”、“陳留阮錄”、“范陽祖錄”等等。《晉中興書》既然是唐修《晉書》東晉部分的主要來源,它的這一編纂特色也影響到唐修《晉書》。唐修《晉書》中,如卷六五《王導傳》、卷六七《郗鑒傳》、卷七三《庾亮傳》、卷七四《桓彝傳》、卷七五《王湛傳》、卷七八《孔愉傳》、卷七九《謝安傳》、卷八三《袁瓌傳》等,都附列子孫極多,如同家傳。


《晉中興書》這一編纂特點爲探索唐修《晉書》東晉部分的來源文獻提供了線索。藉助極具辨識度的家族傳,可以發現唐修《晉書》哪些列傳的編排源自《晉中興書》;而在《晉中興書》的反襯下,其他來源文獻的情況又更容易顯露。唐修《晉書》東晉部分列傳的界限大抵清楚,從卷六四武帝元帝簡文帝諸王傳開始,至卷八五結束。不計通列皇族的卷六四,其餘各卷大致可以按編排原則的差異分爲以下三組:卷六五至七二爲第一組,卷七三至七九爲第二組,卷八〇至八五爲第三組。家族傳主要集中在第二組,而第一、三組更重視事跡、地位等個人因素,這種不平均是東晉各時期歷史的史源情況不同所導致的。下面從特點最鮮明、情況最簡單的第二組展開討論。第二組八卷傳目如下:

這一組中除卷七七以外,都明顯是以家族爲傳,儘管有些卷次在主要家族之外還列有一些相關人物或其他篇幅較短的家族。而如果依次檢視同卷或相鄰卷次的各位傳主,難以看出他們在事跡上的聯繫,而且時代關係也十分跳躍。如卷七五第一位傳主王湛卒於晉惠帝元康五年(295),完全是西晉人物,而且其兄王渾在卷四二有傳。同卷第二位傳主荀崧,大約出仕於惠帝中期,卒於成帝咸和三年(328)。同卷第三位傳主范汪,弱冠值蘇峻之難,主要活躍於東晉成帝至穆帝時期。同卷的三位傳主的生活年代幾乎完全錯開。又如卷七五最後的劉惔與韓伯都是簡文帝藩府的座上賓,以清談知名,而卷七六開始的王舒、王廙則是王敦、王導從兄弟,屬永嘉末、東晉早期人物,兩卷之間完全無法體現時代順序。三組之中,這組列傳的編排保留《晉中興書》家族傳面貌最多。


接下來看第三組,五卷傳目如下:

卷八一通記東晉諸將,卷八二通記兩晉史家,兩卷的編排意圖十分明顯。


最後三卷的編排,如果從後向前梳理,更易理解。卷八五所記五人,正對應沈約《上宋書表》對劉宋國史情況的描述:


臣今謹更創立,製成新史,始自義熙肇號,終於昇明三年。桓玄、譙縱、盧循、馬、魯之徒,身爲晉賊,非關後代;吳隱、謝混、郗僧施,義止前朝,不宜濫入宋典;劉毅、何無忌、魏詠之、檀憑之、孟昶、諸葛長民,志在興復,情非造宋,今並刊除,歸之晉籍。


除了孟昶於唐修《晉書》無傳,沈約所舉的“志在興復,情非造宋”的其餘五人都在卷八五,這些人最初與劉裕一道討滅桓玄,但後來卻與劉裕分道揚鑣。唐修《晉書》以這些人物作爲東晉部分列傳的結尾。而卷八四所載的是在桓玄以前成爲政治漩渦中心而旋即失敗的王恭等人。卷八四贊語云:“孝伯懷功,牢之總戎。王因起釁,劉亦慚忠。殷楊乃武,抽旆爭雄。庾君含怨,交鬥其中。猗歟群采,道睽心異。是曰亂階,非關臣事。”就是對這幾位人物與這段亂世的總結。


唐修《晉書》卷八四、八五的編排完全不同於《晉中興書》的家族傳原則,而符合一般紀傳體史書列傳以事類相從的規律。按照沈約《宋書·自序》的提示,這些人物的傳記本見於劉宋國史,尤其是其所列“志在興復,情非造宋”的人物幾乎完全與《晉書》卷八五相合,卷八四的王恭、劉牢之等人雖未被沈約直接提及,但既然劉宋國史本來也有桓玄、譙縱、盧循等傳,那麼與之時代相同、實際關聯密切的王恭等人也不應被遺漏。由此可以推測,唐修《晉書》這幾卷列傳不是來自《晉中興書》,而更可能來自劉宋國史。


卷八三的情況略爲複雜,前三位傳主顧和、袁瓌、江逌皆屬大族,而後三位傳主車胤、殷顗、王雅,則與其後兩卷人物王恭、劉毅等密切相關,同樣深陷於晉末的動亂。附列於江逌之下的江績,事跡實可與車胤比列,其傳云:“元顯聞而謂衆曰:‘江績、車胤間我父子。’”二人並因此而卒。顧和、袁瓌、江逌三傳的出現,或許可以解釋爲這一卷中混雜了劉宋國史與《晉中興書》兩種編排因素:即因江績而綴入江氏家族傳,又由江氏家族傳而綴入顧氏、袁氏家族傳。像卷八三這樣,在一卷之中同時表現出《晉中興書》的家傳因素和一般列傳編排因素的情況,在第一組列傳中更加多見。


總之,唐修《晉書》東晉的第三組列傳主要以事跡編排,但其中稍稍混雜了家族傳的因素。由沈約《上宋書表》可知,這幾卷傳記與劉宋國史有密切關係,應是其中家族傳因素退居次席的原因。


最後來看東晉部分的第一組列傳,八卷傳目如下:

王導於東晉的功業已不待言;劉弘、陶侃、溫嶠、郗鑒也是在兩晉之際及東晉早年掌握兵權,佐成及鞏固了江東政權的重要人物;顧榮、紀瞻、賀循、薛兼,都是江左士族名士,司馬睿初鎮江東時極力拉攏,有了他們的支持,司馬睿才得以在江東立足。以上卷六五至六八諸人,無疑是東晉的元勳。卷六九、七〇所載,是東晉前期在王敦、祖約、蘇峻等幾次兵亂中忠於皇權的義臣。卷七一除高崧外的四人,雖名位不甚高,但在永嘉末、江左初皆有所匡諫,但高崧活動於穆帝時期,列於此卷比較突兀。卷七二郭璞、葛洪都是很早就進入江東政權的術士。總的來看這八卷,以門第而論,卷六九中周顗的出身和清望顯然高於同卷的另外幾人,卷七一的孫惠、王鑒皆官宦之後,陳頵、高崧父祖可能沒有官爵,熊遠的祖父則是被石崇放免歸鄉的蒼頭。由此看來,這幾卷列傳的編排是不問身世,而以個人事跡論的。這顯然也不同於《晉中興書》的做法,而與一般紀傳體史書列傳編排的規則一致。


王隱《晉書》成於庾亮在武昌時,亦即咸和六年(331)以後,而上述八卷傳主除郗鑒、高崧、郭璞外都卒於咸和六年以前,總體來看這一組列傳有可能屬於王隱《晉書》的記載範圍,而湯球輯王隱《晉書》,也正有不少東晉前期人物事跡的佚文,而且多出於裴注、劉注,較爲可靠。因此,這一組八卷列傳的記載對象當包含於王隱《晉書》之內。同時,這組列傳所表現出來的按個人事跡編排的傾向也與唐修《晉書》西晉史部分相合,由此推測,這組列傳的編次依然以王隱《晉書》爲基礎。但是,王導、陶侃、郗鑒、應詹、卞壼、劉超等人之後附列大量子孫,時段降及東晉中後期,看來是在大致繼承王隱《晉書》數卷列傳人物次序的基礎上,又插入了《晉中興書》相應家族傳的內容。


綜上所述,唐修《晉書》東晉諸傳能夠依編纂原則的差異大致劃分爲三組,究其緣由,是修史者在改編東晉不同時期的歷史時面對的史源情況不盡相同。專記東晉一朝的紀傳體史書只有《晉中興書》,但王隱《晉書》下涉兩晉之際及東晉初年,東晉末的歷史編纂又與劉宋國史有密切關聯,因此,東晉前期、後期的列傳編纂存在較多取捨綴合的可能,而東晉中期若不依據《晉中興書》,就需要改編者重頭來過。最終,改編者在東晉前、後期沒有以《晉中興書》的編次爲本,但在東晉中期還是採用了體例頗爲特殊的《晉中興書》,使唐修《晉書》部分地繼承了《晉中興書》的家族傳編排特色。


以上討論不僅能夠與前節概括的從王隱《晉書》、何法盛《晉中興書》到臧榮緒《晉書》,再到唐修《晉書》的文獻傳承過程相印證,而且提示出以下兩個歷史編纂與史部文獻發展上的疑問。其一是同爲私撰的王隱《晉書》與何法盛《晉中興書》的列傳編排頗爲不同,可見家族傳並不是士族社會時代下紀傳體編纂的不二選擇,那麼影響《晉中興書》編纂體例的還可能有什麼具體因素呢?其二,晉末史的編纂與劉宋國史有密切的聯繫,但劉宋國史所載晉末史事,最初還是形成於東晉當時,那麼東晉國史與劉宋國史之間有怎樣的關係呢?如果説前一項疑問可以推動探尋當時私修史的撰述,後一疑問則引向了觀察東晉南朝官修史的發展。以下依次討論這兩點疑問。


三、《晉中興書》的體裁淵源


何法盛《晉中興書》在列傳編排上的鮮明特點似乎不見於它以前的紀傳體史書,探討其中緣由,要從晉史編纂的總體體裁背景説起。東晉人修東晉史,皆採用編年體,何法盛撰寫貫穿東晉首尾之史,放棄編年而改用紀傳體,置於紀傳體誕生以來的長時段看雖是復舊,但從撰寫者當時而言也是一種開拓。東晉百年紀傳體的相對衰落,尤其是紀傳體晉史文本的闕如,松解了傳統對何氏的約束。以家族爲單位編排列傳不是東晉的紀傳體史書理所當然的體裁特徵,何法盛《晉中興書》採取這樣的編纂方式,當受到魏晉以來的郡國書、雜史撰述傳統的推動。


《晉中興書》將“紀表志傳”之名全部改易,不是毫無依憑的一時之想,其“典”、“錄”之名應與東晉虞預《會稽典錄》的“典”、“錄”相類。劉知幾將《會稽典錄》歸於記錄鄉里英奇的“郡書”,《隋書·經籍志》列於“雜傳”,但通常這類著作以“傳”或“贊”爲名,虞預之書名爲“典錄”,十分特別。理解虞預的《會稽典錄》,可以參照與之時代、性質大致相同的《華陽國志》的情況。《華陽國志》全書以“志”命名,與其中各篇(除《先賢士女總論贊》一卷外)的命名一致。但《華陽國志》各“志”的體裁並不統一,可分爲三部分:前四卷以地理區劃爲線索敘述,中五卷記兩漢之際及三國至十六國時蜀地的歷史,後兩卷記蜀地人物。其中第一部分無疑近於“地理書”,第二、三部分大致分別相當於編年史與人物傳記,《史通·雜述》在“地理書”與“郡書”兩個歸類中重複列舉了《華陽國志》,可能並非訛誤,而是分別就《華陽國志》的第一部分與後兩部分而言。《華陽國志》的後兩部分提示出,當時郡國書可能具有編年史加人物傳記的體例結構,加之在《晉中興書》中“典”與“錄”確實分指編年史與人物傳記,更能夠推測《會稽典錄》亦由編年的諸“典”和人物傳記的諸“錄”構成,其書名亦源於此。因此,用“典”、“錄”分別指代編年史與傳記兩種文體,在紀傳史範圍內雖是新見,但其實在《會稽典錄》中已然如此。


裴松之在《三國志·虞翻傳》末記載虞翻諸子處大量引用了《會稽典錄》補充資料,這些注文都在最開始詳細説明了某人爲虞翻第幾子。雖然其文本格式不一定完全與《會稽典錄》相同,但至少表明《會稽典錄》對虞翻諸子及其齒序有細緻記載,亦即《會稽典錄》之“錄”頗有譜牒的因素。這與《晉中興書》以家族爲“錄”的情況也相應。而“錄”的譜牒因素也有更早淵源。目前所知最早以“錄”爲名的郡書不是《會稽典錄》,而是漢末趙歧的《三輔決錄》,它也是郡書這類著述體裁最初出現階段的代表作。而《史通·書志》云“譜牒之作,盛於中古,漢有趙岐《三輔決錄》”。將《三輔決錄》與譜牒相提並論,説明此書排系人物很可能有著與譜牒類似的結構。如果漢末郡書《三輔決錄》與南朝初年紀傳體王朝史《晉中興書》中的諸錄,都以家族原則編排,東晉郡書《會稽典錄》可能是它們之間的一環。總的看來,一些記錄人物的著作的編排方式有受譜牒影響的一面,是自漢末以來一直存在的現象,這些著作在《隋志》中多被歸入雜史或雜傳,而《晉中興書》看來是受到了這些著作的影響。


史書編纂可以廣泛取材於各類書籍,如中古正史採擇小説的問題已備受關注,而《晉中興書》的特殊之處在於它是在基本體例上受到了不同種類文獻的綜合影響。史書的體例與其中運用的具體史料,就像語言中語法與語彙的關係:語彙能體現語言間的交流,但相對穩定的語法才是判定語言族屬的主要根據。史書在具體材料上旁征博采也不足爲奇,而其體例一般來説較爲固定。因此,《晉中興書》在體例上與雜史、雜傳(郡書)等的密切聯繫,是非常值得注意的現象。正史、雜史、雜傳等史部之下小類的界定,恐怕要到南北朝中後期才定型,《晉中興書》的情況深刻表明,今人在《隋志》中看到的這種分類方式與著錄多寡,反映的是史部經歷魏晉南北朝時期發展壯大的結果,而非其發展過程本身。理解這一時期史學文獻的發展,需要超越《隋志》類別劃分的視野,探尋更爲複雜的交流與變動軌迹。


四、由編年文獻改編的晉末、劉宋官修史


上文談到唐修《晉書》一些晉末人物列傳的編排與劉宋國史相仿,事實上,劉宋官修史正是與晉末官修史一脈相承。本節將通過對比唐修《晉書》與《宋書》的文本,説明在編纂流程上,唐修《晉書》晉末部分也與《宋書》類似。這種編纂流程的重要特點是編年文獻作用的突出,這在漢唐間官修史運作的發展中具有重要意義。


本節對比唐修《晉書》及《宋書》文本,以三個事件的記載爲例,即討平桓玄餘黨、廢宋少帝、桓溫殷浩之爭。這樣的選擇是出於以下考慮。首先,爲了便於比較,選取的事件需要在史書不同紀、傳中有較豐富的記載,因此要從涉及重要人物較多的重大事件中選取。就史源而言,它們分別應源自晉末劉裕掌權時期的國史記載和劉宋時期的國史記載,因此也就需是唐修《晉書》及《宋書》中記載的這兩個時期的重要事件。另外作爲參照項,還選取了一個唐修《晉書》所載的東晉中期的事件,因爲唐修《晉書》東晉中期的列傳多來自《晉中興書》,其來源可能是家傳等,與東晉末及宋代史事源於官修史的形成路徑不同。


以下依次分析這三個事件的記載情況。


(一)關於討平桓玄餘黨的記載


桓玄敗亡後,其子侄桓振、桓謙等繼續以江陵爲基地對抗劉裕軍隊(史籍稱爲義軍)。義軍進平江陵,侍衛安帝返回建康,撥亂反正之功告成。這段史事在唐修《晉書》的《桓玄傳》、《劉毅傳》、《何無忌傳》,以及《宋書》的《武帝紀》、《劉道規傳》、《劉懷肅傳》中都有較多記載,而且桓玄、劉毅、何無忌都是沈約上表中明確提到的原在劉宋國史中的人物,因此對這段史事記載的對比能有效説明唐修《晉書》與劉宋國史的關係。


綜合六傳(紀)內容,可以劃分出20條事項(詳見下文引錄),下表先簡要列出這20條事項在各篇中的分佈情況,同一事項中內容相對詳盡者作爲“基準文本”。

圖例:

★、☆:基準文本(★爲以下復原所引用的文本);◎:較爲簡略的文本;△:同一事項的其他細節;空格:無相關記載。


限於篇幅,無法將六篇紀傳相關內容全部引錄。爲便於查驗,僅將各項的“基準文本”(具體出處爲上表中★號者)和一些篇目中獨有的“細節文本”抄錄如下。對照上表和以下抄錄的部分,可以大致清楚各篇的文本情況。


(1)初玄敗於崢嶸洲,義軍以爲大事已定,追躡不速。玄死幾一旬,衆軍猶不至。(《宋書·武帝紀上》,第11頁)


(2)玄從子振逃于華容之涌中,招聚逆黨數千人,晨襲江陵城,居民競出赴之。騰之、康產皆被殺。桓謙先匿於沮川,亦聚衆以應。振爲玄舉哀,立喪廷。謙率衆官奉璽綬于安帝。(同上)


(3)何無忌等攻桓謙於馬頭,桓蔚于龍洲,皆破之。(《晉書·桓玄傳》,第2602頁)


(4)無忌、道規既至江陵,與桓振戰于靈溪。玄党馮該又設伏于楊林,義軍奔敗,退還尋陽。(《宋書·武帝紀上》,第11頁)

△《劉毅傳》:劉裕命何無忌受毅節度,無忌以督攝爲煩,輒便解統。毅疾無忌專擅,免其琅邪內史,以輔國將軍攝軍事,無忌遂與毅不平。毅唯自引咎,時論韙之。(《晉書》,第2206頁)

△《劉道規傳》:無忌欲乘勝直造江陵,道規曰:“兵法屈申有時,不可苟進。諸桓世居西楚,群小皆爲竭力,振勇冠三軍,難與爭勝。且可頓兵養銳,徐以計策縻之,不憂不克也。”無忌不從,果爲振所敗。(《宋書》,第1471-1472頁)


(5)毛璩自領梁州,遣將攻漢中,殺桓希。(《晉書·桓玄傳》,第2602頁)


(6)江夏相張暢之、高平太守劉懷肅攻何澹之於西塞磯,破之。(同上)


(7)振遣桓蔚代王曠守襄陽。(同上)


(8)道規進討武昌,破僞太守王旻。(同上)


(9)魏詠之、劉藩破桓石綏于白茅。(同上)


(10)義軍發尋陽。(同上)


(11)桓亮自號江州刺史,侵豫章,江州刺史劉敬宣討走之。(同上)


(12)義軍進次夏口。偽鎮東將軍馮該等守夏口,揚武將軍孟山圖據魯城,輔國將軍桓山客守偃月壘。劉毅攻魯城,道規攻偃月壘,無忌與檀祗列艦中流,以防越逸。義軍騰赴,叫聲動山谷,自辰及午,二城俱潰,馮該散走,生擒山客。(同上)

△《劉毅傳》:毅督衆軍進討,未至夏口,遇風飄沒千餘人。(《晉書》,第2206頁)


(13)毅等平巴陵。(《晉書·桓玄傳》,第2602頁)

△《劉毅傳》:以毅爲使持節、兗州刺史,將軍如故。毅號令嚴整,所經墟邑,百姓安悅。(《晉書》,第2206頁)


(14)毛璩遣涪陵太守文處茂東下,振遣桓放之爲益州,屯夷陵,處茂距戰,放之敗走,還江陵。(《晉書·桓玄傳》,第2602頁)


(15)謙、振遣使求割荆、江二州,奉歸晉帝,不許。(《晉書·何無忌傳》,第2215頁)


(16)義熙元年正月,南陽太守魯宗之起義兵襲襄陽,破偽雍州刺史桓蔚。(《晉書·桓玄傳》,第2602頁)


(17)無忌諸軍次江陵之馬頭,振擁帝出營江津。(同上)


(18)魯宗之率衆於柞溪,破僞武賁中郎溫楷,進至紀南。振自擊宗之,宗之失利。(同上)


(19)時蜀軍據靈溪,毅率無忌、道規等破馮該軍,推鋒而前,即平江陵。振見火起,知城已陷,乃與謙等北走。是日,安帝反正。(同上)

△《桓玄傳》:大赦天下,唯逆黨就戮,詔特免桓胤一人。(《晉書》,第2602頁)

△《劉懷肅傳》:義熙元年正月,振敗走,道規遣懷肅平石城,斬馮該及其子山靖。(《宋書》,第1403頁)


(20)無忌翼衛天子還京師,道規留夏口。(《宋書·劉道規傳》,第1472頁)



可以看到,《桓玄傳》所載最爲全面、詳盡,其中不少事項屬它所獨有,而且所有事項皆屬基準文本,亦即沒有明顯刪減。其餘紀傳的事項取捨則相對接近,但《劉懷肅傳》略少,而且除《劉毅傳》外的其他紀傳中較基準文本簡略的條目較多。同時,儘管這裡涉及的史事、人物十分複雜,但各篇之間相似的文本很多,而且事件排序毫無錯亂;各篇之間也沒有史實的矛盾(字詞訛誤所致除外),只是一些傳記在少數事項中有關於傳主的細節記載,較爲特別。根據這些現象,可以推測這些紀傳都是在同一底本的基礎上刪改而來,這一底本雖然不能遽定爲編年紀或列傳體裁,但可以肯定其中編年記事的意味十分強烈。


儘管根據沈約的説法,包括《桓玄傳》、《劉毅傳》、《何無忌傳》等在內的紀傳本來都屬於劉宋國史,但顯然這些記載最初的形成不是在劉宋,而是在劉裕掌權的東晉之末。也就是説,上述文本現象所反映的紀傳編纂方式,即是晉末官修史編纂的做法。這種編纂方式也被劉宋官修史繼承,這一點可以通過對比沈約《宋書》對劉宋時期史事的記載加以確認。


(二)關於廢宋少帝的記載


少帝時的四位顧命之臣徐羨之、傅亮、檀道濟、謝晦廢少帝、立文帝,是劉宋前期政治史的重大事件。此事在《宋書·少帝紀》及諸位大臣的傳中皆有涉及。《宋書》卷四三《徐羨之傳》云:


帝後失德,羨之等將謀廢立,而廬陵王義真輕動多過,不任四海,乃先廢義真,然後廢帝。時謝晦爲領軍,以府舍內屋敗應治,悉移家人出宅,聚將士於府內。鎮北將軍、南兗州刺史檀道濟先朝舊將,威服殿省,且有兵衆,召使入朝,告之以謀。事將發,道濟入宿領軍府。中書舍人邢安泰、潘盛爲內應,其日守關。道濟領兵居前,羨之等繼其後,由東掖門雲龍門入,宿衛先受處分,莫有動者。先是帝於華林園爲列肆,親自酤賣,又開瀆聚土,以像破崗,率左右唱呼引船爲樂。是夕,寢於龍舟,在天淵池。兵士進殺二人,又傷帝指。扶帝出東閣,收璽綬。群臣拜辭,衛送故太子宮,遷於吳郡。侍中程道惠勸立第五皇弟義恭,羨之不許。遣使殺義真於新安,殺帝於吳縣。時爲帝築宮未成,權居金昌亭,帝突走出昌門,追者以門關擊之倒地,然後加害。


《少帝紀》的文字與此多同,而同時參與此事、列傳與徐羨之相次的傅亮、檀道濟、謝晦等人傳中記此事均甚簡略,甚至毫不提及,只有《檀道濟傳》載檀道濟及謝晦夜宿領軍府之事不見於它處。不過《檀道濟傳》那段記載的開頭“羨之等謀欲廢立,諷道濟入朝,既至,以謀告之,將廢之夜,道濟入領軍府就謝晦宿”一節,還是與《徐羨之傳》“召使入朝,告之以謀。事將發,道濟入宿領軍府”極爲接近,可知《檀道濟傳》中多出的內容本來也很可能與《少帝紀》、《徐羨之傳》的內容同出一源。


對一個涉及了多位重要人物的事件,僅在一人傳中詳加記載,而記載文字又多同於帝紀,這説明這一記載最初就是以時間而非人物爲綱目撰寫的,因此不易被拆分入各位相關人物的傳記中,改寫爲紀傳體時,便將整段記載集中於其中一人的傳記。上文考察討平桓玄餘黨的記載,發現儘管相關記載分見於多位人物傳記,但是各篇傳記的文本卻幾乎相同,也和這裡一樣是反映出其原始記載不便於按人物區分,亦即其史源是一種編年記事的文獻。


通過對以上兩個事件記載的對比可以看出,晉末國史與劉宋國史的編纂過程幾乎一樣,都是先形成某種編年文獻,再將它按紀傳體的要求分插入各篇紀傳。爲了使這一論斷更爲鮮明,最後再對東晉中期的桓溫與殷浩之爭在《晉書》中的記載進行分析,作爲參照。


(三)關於桓溫殷浩之爭的記載


桓溫勢盛,朝廷引褚裒、殷浩與之相抗,但褚裒隱退、殷浩北伐失利被廢,桓溫終於獨大。以下分別列出唐修《晉書》三人傳記在相抗之始至殷浩北伐以前的記載。卷七七《殷浩傳》云:


建元(343-344)初,庾冰兄弟及何充等相繼卒。簡文帝時在藩,始綜萬幾,衛將軍褚裒薦浩,征爲建武將軍、揚州刺史。浩上疏陳讓,並致箋於簡文,具自申敘。簡文答之曰:“(中略。)”浩頻陳讓,自三月至七月,乃受拜焉。時桓溫既滅蜀,威勢轉振,朝廷憚之。簡文以浩有盛名,朝野推伏,故引爲心膂,以抗於溫,於是與溫頗相疑貳。會遭父憂,去職,時以蔡謨攝揚州,以俟浩。服闋,征爲尚書僕射,不拜。復爲建武將軍、揚州刺史,遂參綜朝權。潁川荀羨少有令聞,浩擢爲義興、吳郡,以爲羽翼。王羲之密説浩、羨,令與桓溫和同,不宜內構嫌隙,浩不從。


卷九三《外戚·褚裒傳》云:


永和(345-356)初,復征裒,將以爲揚州、錄尚書事。吏部尚書劉遐説裒曰:“會稽王令德,國之周公也,足下宜以大政付之。”裒長史王胡之亦勸焉,於是固辭歸藩,朝野咸嘆服之。進號征北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固辭開府。裒又以政道在於得才,宜委賢任能,升敬舊齒,乃薦前光祿大夫顧和、侍中殷浩。疏奏,即以和爲尚書令,浩爲揚州刺史。


卷九八《桓溫傳》云:


及石季龍死,溫欲率衆北征,先上疏求朝廷議水陸之宜,久不報。時知朝廷杖殷浩等以抗己,溫甚忿之,然素知浩,弗之憚也。以國無他釁,遂得相持彌年,雖有君臣之跡,亦相羈縻而已,八州士衆資調,殆不爲國家用。聲言北伐,拜表便行,順流而下,行達武昌,衆四五萬。殷浩慮爲溫所廢,將謀避之,又欲以騶虞幡住溫軍,內外噂沓,人情震駭。簡文帝時爲撫軍,與溫書明社稷大計,疑惑所由。溫即回軍還鎮,上疏曰:“(中略。)”進位太尉,固讓不拜。


以上三傳不僅絕無相似的文本,所記史事的側重也各有不同,顯然不源自同一體系。各傳中旁涉的其他人物,如荀羨、蔡謨、王胡之、顧和等,亦別有傳,而那些傳記中的相關記載也是分散獨立的,茲不備引。這些傳記中記事的情況與以上分析的晉末、宋初兩例截然不同,對照此例,可以確認晉末、宋初的國史編纂過程應是由編年到紀傳,從其紀傳的文本之中能夠感受到以人物區分事件的困難,而此例記載中涉及的內容在最初形成時就應是以各人物爲中心分別撰寫的,因此讀者的困難在於將各自的記載還原爲一段完全的史事。



如上文所述,唐修《晉書》在東晉部分主要來自《晉中興書》,而《晉中興書》又頗受雜史、郡書、家傳等的影響,與東晉官修史的關係較爲疏離,唐修《晉書》中關於桓溫與殷浩之爭的記載正反映出《晉中興書》的這些特性。這些文本在晉代當時本來應是歷史撰述的邊緣,但唐修《晉書》決定性地使原本邊緣的文本定格爲主流,原本核心的文本反而消亡,僅在東晉最末一部分的列傳中,原本核心的東晉官修史系統文本有所殘留。


官修史系統文本的消亡,掩蓋了官修史體制本身的發展狀態。唐宋以來的官修史編纂,最重要的兩方面是作爲先行成果的編年文獻和以此爲基礎進一步編纂的紀傳體國史。從東晉末及劉宋國史的記載情況推斷,這種由編年而紀傳的官修史運作模式在當時已經存在,上推至東晉前期乃至西晉,可能亦不爲過,只是如上所言,這些時期的官修史成果皆不傳於後。我們已經習慣將士族門閥之盛、個人意識覺醒等作爲解讀這一時期史學、目錄學發展的歷史背景,但聯繫到當時官修史可能的發展、聯繫到唐修《晉書》東晉部分史源的特殊性,或許也有必要逆轉視角,通過對這一時期歷史文獻及史學發展的研究來重新審視這些現象。


附識:本文原刊《中華文史論叢》2016年第2期,後修改收入《切偲集:首都師範大學歷史學院史學沙龍論文集》第二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年4月)。本稿又有修正。


2018年10月11日



此據作者修訂稿,注釋略。感謝聶溦萌博士授權發佈!



編輯:時瑤

排版:大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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